【电力企业领导干部必知法律常识】吕振勇中国电力.pdf

一—法律常识 吕振勇
编者说明 随着国家电力公司“公司制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 理”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政企分开之后,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管理 电力企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目前,全国电 力企业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已经十分突出。近年来,由于电力企 业领导干部对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因此,出现了许多不应 该出现的问题。例如,单位犯罪与职务犯罪问题,订立合同吃亏 上当,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问题,违法担保承担连带法律责 任问题,金融管理不当造成损失问题,以及打官司时,使电力企 业合理、合法的案件,应当胜讼,而由于不懂法造成败诉问题等 等,已十分严重。
二十二、揽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 二十七、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与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53 四十一、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中介组织人员出具 许可证罪 十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十五、擦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二十六、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二十八、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三十三、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 三十六、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十、非法转让、到卖土地使用权罪 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四十二、单位扰乱市场秩序罪 四十三、打击报复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