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丛研究中心文丛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陈弘毅.pdf

“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文丛 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 陈弘毅著 1998年
1996年6月 编者说明“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成立于1995年初,为中国文化研究所 下设机构。其设立之旨,在于将私人交谈转变为公共话语,通过 平等的交谈和论辩取得最低限度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上建构自主 的学术空间和建立学术共同体。为此,“中心”以自由松散的合 作方式集合了一批青年法律学者和学生,以期为他们提供一个交 流思想、砥砺学术、发挥集体创造力的自由空间。“中心”还希 望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学术讨论和学术批评,逐步建立新的评判 标准和评判机制,探求法学研究规范化与本土化的途径,寻找理 《“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文丛》将反映与“中心”有关之学术 活动及研究成果。“文丛”不拘形式,不求规模。
梁序 干练,调度有方,能把一切都安排得井并有条。不仅如此,他还 思虑周到,善体人心,凡事都做得非常得体。这些,我在两年前 访问港大法学院时就曾亲身感受到。当然,他同时也是个学者,对 学向始终保有浓厚的兴趣和真诚的态度。因此,看到他不得不把 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个人学术发展以外的其他地方,我不免为 他感到碗惜。其实,他自己对这一点也非常清楚,只不过在他看 来,与同事的信赖和对学术发展的社会承担(尤其是在香港历史 上的这样一个特殊时期)相比,个人的学术成绩并不是最重要的.了解到这一点,我对他的为人与为学更增加了一分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