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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随笔 民法的精神 MINFA DE JINGSHEN 姚辉著
走近民法(代序) 法在中国人观念里,是个面目挣的东西.两千多年的法制史,按通行的说法,是“民刑不分、诸法合体”.其 实,更确切地说,是入民于刑、以刑统民,或者干脆就是有刑无民.法,就是刑,就是罚,到了衙门里,一声威呼,谁的腿肚子都哆嗦.不管 什么案子,败诉全是一通板子、打得人胆战心惊.49年以后,国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法好象始终和政治运动 联系太密。人的观念里,法是意识形态的,与世俗生活无关。也难 怪,几十年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一切都计划了,关法什么事?至今,我们的教科书里都说: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统治阶级 意志的体现.它是维护统治者利益、以国家强制力为特征的社会规 范。
走近民法(代序)3 民法是私法?.“民法”一词,沿袭自罗马法中拉丁语Juscivile,原义应该是“市 民法”。罗马人在构建其法律体系时,将法律划分为政治国家的法和 市民社会的法,前者为“公法”.后者为“私法”,“市民法”就是市民社 会的法,就是私法。“Juscivile”于19世纪60年代在被日本学者引 进法律文明时译作汉字“民法”,中国清末变法,聘日本人起草民法 典,“民法”-词得以引进并成为专门术语。只是,从此一来,民法的 市民法本义及其与市民、市民权利和市民社会的联系,便统统被省略 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