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利分流理论政策与实践】财政部财税体制改革司中国财政经济.pdf

税利分流 一一理论、政策与实践 财政部财税体制改革司编
前言 税利分流是根据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针对 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中税利不分的问题,提出的一项改革措施.从1988年到现在,税利分流试点逐步发展,经财政部和地方政府 批准的试点城市已有近20个。为了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 院关于要稳定和完善企业承包制,并通过试点遂步向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过渡的精神,1990年8月财政部召开会议,邀请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试点地区的财 政、税务、国有资产和体改部门的同志、部分中央国家机关的同 志和一些专家学者,共同研讨税利分流的理论和交流税利分流试 点经验。
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税利分流试点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积极探索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新路子 南阳市财政局 搞好与承包制衔接推进税利分流试点大安市财政局 提高认识搞好税利分流试点本溪市财政局 试行税利分流理顺了分配关系益阳市财政局、税务局 厦门经济特区推行税利分流改革初探厦门市财政局 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成都市财政局 进一步完善“税利分流”试点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工交处 认真解决税利分流的认识和实际问题确保试点工 作的实施 关于税利分流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