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李明义.pdf

股份制与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李明义著
胡代光 1992年12月15日 序 我国要实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最基本的特 征是作为市场主体的各个企业要机制完善、充满活力。我国 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已经征明,已往的改革措施诸如 承包制、资产经营责任制、租赁制等,都没能从根本上解决 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问题,因而也难以让企业达到转 换机制、增强活力的目的。唯有股份制才是搞活我国企业的 推行股份制,改革中国的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基本内容,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既涉及到政 府职能的转换、社会关系的变革,也涉及到人们观念的更新 和各阶层经济利益的调整。
要用统一的社会规则约束每一个竞争者,这既是为了保持竞 争的公平性,也是为了让竞争者在用合法手段获取利润时,不 得用非法手段损害其他第三者和整个社会的利益,以便使竞 争被限制在法律充许的范围之内。不培养人们的市场经济观 念,不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任何写在纸上的条文都会 成为空话,社会主义市场就会混乱不堪,这会损害每一个企 上述四个方面可以简单概括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培 育市场.转变政府职能.培养人们的市场经济观念。而这四 首先,只有实行股份制才能真正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搞 活企业。过去我国的企业之所以发展动力不足,根源在于旧 的产权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