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署政书】潘烛隆等吉林文史.pdf

吉林公署政书 潘景隆等整理
前言 晚清,在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过程中,清政府统治出现 危机,对东北地区实行的旗民双重性管理体制等政治制度,已经不适 应变化了的政治形势.不得不加以变动,“谋求改革”,以适应国内的 政治形势。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八日(1907年4月20日),清政府发 布了政令,宣布改革东北地区管理体制和地方官制。决定裁撤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设立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盛京将军改为东三 省总督兼理三省将军事务,随时分驻三省行台。奉天、吉林、黑龙江各 设巡抚一缺,以资治理。吉林将军署及下属机构全部裁撤,吉林省在 中国历史上诞生.吉林设立行省,同时设立了吉林行省公署。
序 粤稽官礼,小行人适四方,其万民之利害为一书,其礼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顺为一书,以反命于王。探人掌道国之政事,以巡天下 之邦国而语之,使万民和悦。斯二者宣上德,通下情,实政书之权舆.泰西著名各报,若英之《太士》美之《滴森令》,军国大献,罔不登 录。日本看《年鉴》及《产业更》之刊,全国之观听系為。凡此皆政书类 也。我国政令载在史成,藏之官府,未能即时刊布,以广其传。往往有 地方政要,西报喧腾,而士庶犹槽然不知者。有创益国利民之政策,而 绅民莫喻,反肆低欺者。甚有同官一省,同在一署,分曹治事,各理 职,而易地以询,亦若有汗格不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