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企业新旧财会制度衔接转换问题与指导】郑德胜王广建.pdf

元 林业企业新旧财会制度衔接转换问题与指导 字第10号/F.
一1一 编者 1993年6月20日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制定的各行业新财会制度从1993 年7月1日开始实行了。这是我国40年多年来传统会计管理 体制和会计核算模式的重大改丰。为了配合林业企业贯彻新 财务会计制度,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我们编辑了 《林业企业新旧财会制度衔接转换问题与指导》这本书。本书 编辑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 要内容、全国著名财会专家蒋凤起教授在“全国森工企业新 财会制度研讨班”上的讲课材料,结合林业实际,阐述了新 旧财务会计制度衔接转换有关问题的具体处理方法。
—3— 第四章森工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转换问题的处理 四、集体林区更改资金和国有林区伐区道路延伸费问题 第五章林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转换问题的处理 1、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 一、新制度与承包体制的衔接 二、林业公检法司警经费的列支渠道 三、林价(育林基金)问题 五、企业现有各项资金的处理 六、改变固定资产划分标准等问题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