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释义】雷庆同李森林中国地质大学.pdf

《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释义 主编:雷庆同李森林 副 李森林 陈彦名 徐东明 黄登峰
前、言 1998年5月22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河南 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自1998年7月1日起施 行.本办法作为一部实施性地方法规,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依据,结合河南省矿业工作的 实际,对该法作了必要的补充,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是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为了便于广大执法部门及 其工作人员、地质勘探单位和矿山企业有关人员,以 及其他有关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理解、宣传、贯 彻和执行本办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 会、河南省地质矿产厅的同志共同编写了本书。
目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产资源的勘查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四章 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第五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