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讲话编写组地震.pdf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讲 话(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讲话》编写组
编写组 主编 邹其嘉 金祖彬 编写组成员 邹其嘉 金祖彬 莫纪宏 顾建华陆鸣杜安陆
宋健同志明确指出:“要抓立法。具体说就是要制定有 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把防震减灾工作的管 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又指出,“立法工作要上下结合,中央和地方可以同时进行。”国家地震局作为国务院 主管全国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机构,组织起草防震减 灾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的法律保障和 监督机制,是其主要职责之一。我们坚信,只要上下 共同努力,我国的防震减灾法律体系就能较快地建立 与完善起来.第42届联合国大会第169号决议指出:“认识 到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危害,对全人类,特别对发 展中国家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