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法】韩立余法律.pdf

《美国法典》选译 United States Code 美国贸易法 UNITED STATES TARIFF LAW 韩立余/译 PublishingHouseof Law
美国贸易法 第一分章谈判和其他权限 第一部分关税税率和其他贸易壁垒 第2111节贸易协定的基本权限(a)总统签订贸易协定的权限.现有关税的修订或继续 当总统确定外国或美国的现有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不当地 对美国的对外贸易造成了负担和限制,并确定采取的措施将促 进本章目的,在1975年1月3日起的5年内,总统可与外国或其执 行机构签订贸易协定.如总统确定,为执行贸易协定所必要或认为适当,可通 过公告,修订或继续现有关税,继续现有免税、国内税待遇,或继 续额外关税。
美国贸易法 优惠关税安排,该关税优惠成为美国政府据第2411节和关 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权限提出异议的对象,则对该产品应给 予充分考虑。(C)尽管有本节的其他规定,本节(c)和(e)的要求 不应适用于据与以色列签订的消除或降低美国关税的 任何贸易协定.尽管有法律的其他规定,据段签订的降低或消除美 国关税的贸易协定给予另一国的贸易利益,不得给予其他国家.A)尽管有段的规定,降低或消除美国关税的贸易 协定,可与以色列之外的国家签订,如果(i)该国要求谈判这样的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