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学概论】任顺平黄河水利.pdf

水法学概论 任顺平张松薛建民著
张松、魏峰撰写,并由张松统稿.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和第 五章第八、九、十、十一节由薛建民、方艳、刘中利撰写,并由 薛建民统稿。各章节撰写后,由任顺平、张松、薛建民对全书统 稿.由于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书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敬 请读者批评指正。
水行政管理活动的对象主要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 护,当然也包括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水土保持管理、水污染 防治管理.水行政管理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对水资源的开 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组织、管理.水行政主体进行水管理活动的方法、手段,不仅限于组 织、管理,还包括决策、调控等.二、水法 水法是调整水行政主体在行使水管理职权过程中所产生的法 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正确理解水法的涵义宜从以下方面入手:水法是国家行政法体系中有关水行政主体行使水管理职 权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它不是单指水法法典,而是指以水 法法典为核心,包括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