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流放人物】周轩紫禁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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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流放人物 周轩著序 来新夏 上古有墨、宫、大辟五刑,后又增流刑作为宽宥五 刑的补充措施。《尚书舜典》中所说:“流宥五刑”,即指舜因 五刑残及身体乃用流放方式以代替五刑,并且还规定“五流有 宅,五宅三居”,使流放者到一定地区去住按规定的住所。所谓“五宅”是按五刑而各有不同的住所.所谓“三居”是按罪情轻 重分别到三种距京城远近不同的地区去服刑。这是舜以“流”来代替肉刑的宽宥政策,“流共工于幽州,放罐兜于崇山”便是 这种宽臂政策的具体体现。这虽然包含某些传说成份,但直至 汉成帝时,帝舅大将军王凤乞退时曾说:“陛下以皇太后故,不 忍诛废,臣犹自知,当远流放”(《汉书元后传》),仍然以“流”作为代替诛死的一种流人对成地之作用与影响似尚可深入探求,加以浓彩重墨。此 固管窥之见,不足掩瑜。若周轩先生以此书为起步,更拓展其 研究视野,纵横贯连,撰成中国流人史,则当更有可观.周轩先生与我初为书信往还之文字之交。1986年,我参 加纪念林则徐诞辰200周年学术讨论会,始面唔于榕城福州.次年又赴新疆参加林则徐西成145周年纪念活动,始面唔于 乌鲁木齐,再度相会于伊犁河畔,接谈之下,对周轩先生治学 与应世有更多了解。当时,周轩先生正致力于林则徐诗文之研 究,并撰成专著,请序于我,后因该书未获出版,而稽延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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