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代理法上】下集 - 何美欢.pdf

涉外实用法律丛书 香港代理法(上)何美欢著 北京
第一版1992年由中银集团培训中心出版 出版 何美欢1996 本书版权为何美欢所有,在中国大陆 出版简体版。书面允许外,不得在任何 地区,以任何方式翻印、仿制及转载本书文学。
序:3.序 一个人通过另一个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这就是代理。这是 一本介绍商业法律中关于代理法的书。倘若合同法可以比作商法的 骨干,代理法便可以比作商法的四肢。没有代理法,商法不可以活 动.即使在商业发展早期时,也没有生意真的由一个人独自经营。哪 怕他作的是小买卖,不雇用任何雇员,生意也不是由他一人经营 的。他往往由妻子、儿女、弟妹等等协助。一个人实在不能处理所有 事务。在助手是家人的情况下,法律条规虽然一样应用,但通常家人 诚实及听从指挥,代理问题出现的比较少。当业务扩张,便得借重外 人。代理问题逐渐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