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第6分册第9篇材料】人民交通.pdf

目录 第1章一般规定 9—1 第1节通则 I-6 第2节质量体系认可 第3节试验与检验 -3 第2章力学性能试验与工艺性能试验.-5 第1节通则 9-5 第2节拉伸试验 9-5 第3节冲击试验 8-6*第4节弯曲试验 *-9 第6节管材延性试验 I6.第3章钢板、扁钢与型钢 第1节 通则 9-13 第2节 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 第3节 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 9-18 第4节 焊接结构用高强度淬火回火钢 -21 第5节 锅炉与受压容器用钢 -24 第6节 机械结构用钢 -27 第7节 低温韧性钢.
一般规定 第9篇,第1章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节通则 1适用范围 1用于船体、机械、锅炉和受压容器等的材料和产品的制造、试验和检验,应符合本篇有关规定,并应具备完整的合格证件.1用于船体、机械、锅炉和受压容器等的材料和产品凡未列入本篇者,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 热处理规程,可按本社认可的其他标准验收.新产品,新材料应经本社认可后方可装船使用.1本篇规定的材料和产品还应符合本规范总则和第1篇的适用要求.1标志 1所有经本社认可或检验合格的材料和产品均应标上本社的标志。
一般规定 第9篇,第1章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厂名)质量管理部经理(签名)本证书按中国船级社认可的程序(质量体系认可证书编号)由制造厂颁发。本人 证明该产品已按本社认可的质量体系程序进行了检验和试验.中国船级社验船师(签名)若制造厂检验部门的检验仅部分替代了本社验船师的直接检验,则应将替代检验项目和直接检验项目 分别注明.第3节试验与检验 1一般要求 1工厂应为验船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并应向验船师提供必要的资料,使其能按规范要求核实 工厂是否按经认可的工艺规程进行生产,以及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和稳定.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