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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诉讼错案研究 他们应该败诉吗?邱业伟 张晓琪著
邱业伟,湖南常德人,1952年10月 生。1985年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汉语 言文学专业,1988年毕业于该校法律专业,同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民法助教进 修班学习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1989年毕 业。现任重庆社会大学培训部主任兼法律 系副主任、法学讲师,重庆市第二律师事务 所律师。在《法律学习与研究》《现代法 学》《中国房地产》《法制日报》等刊物上发表文章40余篇,著作 有《两性交往与法律规制》(合著)、《新世纪的诞生一20世纪外 国文学大师论文学》(上下册)(合编)等书.张晓琪,女湖北武汉市人,1953年11 月生。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函大法 律专业。
序 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已在中 国共产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得到确认。作为商品经济活 动伴生物的社会现象一经济纠纷,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这种 变革性转换而大量产生。近些年来,由于种种因素,人民法院对一 些经济纠纷案件的司法处理欠缺公正,甚至铸成错案。“错在何处,怎样避免”,这是我们一直在深思的问题,同时,也是激发我们创作 本书的动因。法律应该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 护航,研究经济诉讼错案的意义在于: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 能力,提高办案质量,促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使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正常运行.本书以经济诉讼“错案”为研究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