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马原人民法院.pdf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 人民司法编辑部编 费宗祎俞灵雨唐德华 梁书文曹守哗
前言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是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程序,也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当事 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事,标志着我国民事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工作进入一个 新的发展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在原民事诉讼(试行)的基础上修改、补充而成的。这部法律保持了民等 诉讼法(试行)的基本内容,对有些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了 修改,同时,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增加了许多新的 内容。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补充和修改(代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昂然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这是在1982年制定的民事诉讼法(试 行)的基础上,补充修改而成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九年来,形势 已发生较大的变化:第一,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了很大发展.1979年到1982年底,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经济案件只有4 有六七十万件。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对民事诉讼提出了一系 列新的问题.第二,制定了-一大批民事的或者有关民事的实体法律,需 要民事诉讼法做出相应的程序上的规定,以便与之相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