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虎清册】格桑卓噶等中国藏学.pdf

铁虎清册 格桑卓噶 洛桑坚赞编译 伊苏
铁虎年?制定各项普 查清册之绪论(铃印)天授大噶丹颇章?所属神民,有关政府、贵族、寺庙三者 支应缴纳差役赋税之事,过去,贵族和寺庙多系按冈平均支 纳,除个别第本、贵族及世家有并顿地和减免差额者外,其余 基本上平均支纳。后,从政府差地中,拨归贵族、寺庙者甚 奉天承运大皇帝乾隆五十七年,为眷念西藏百姓之安乐,赐降谕旨,命政府、贵族、寺庙一律平均支纳差赋。遵旨,于 火龙年,经汉藏双方商议,并经调查,对全体属民之并顿、减 差等,曾作平均支纳之规定,但因有些人仍以有铁券文书为借口,拒不支纳差赋,并以各种托词申请豁免,因而未能贯彻到 底,重蹈旧,且有发展。
5冈。原西藏地方政府计算差地的单位,通常两冈为一顿。③第本、贵族、世家。第本有大小之分、小者指部落头目,大者指 数个部落之共同首领。以前所有藏区对西藏地方政府,一般都称为“第巴政府”。贵族,指占有土地、百姓之世俗贵族。世家,指领有 祖业卡及封赐之卡、牧场以及属民。一般世家多系世代为官。①上下恰佐。指原西藏地方政府之两大管理机构,即孜恰和拉恰。孜 恰,设于布达拉宫中,专管发放贷款和为达赖及时收支财物等事务.拉恰,原西藏地方政府专管传召大会开支和收入之机构。①雪巴。原西藏地方政府时,总管布达拉宫财物及拉萨郊区十八个 宗豁而设立之事务机构,称为雪巴勒空。因设在布达拉山下,故名.供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