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案例选评】行政赔偿案例选评编写组.pdf

孙际泉 刘希星 王述珍 徐育康 行政赔偿案例选评 《行政赔偿案例选评》编写组 王康寒 皮宗泰 姚仁安 一九九二年北京 撰稿人
前言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给公民、组织造成 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我国宪法、民法通则、行政诉 讼法都明确规定了的。但是,由于我国国家赔偿法尚未颁 布,有关行政赔偿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尚没有法律规定,因 此,无论是公民、组织,还是行政机关,抑或是审判机关或 拥有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都希望有一本案例来了解我国现 实国家赔偿制度或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应广大读者和各方 面的要求,我们编写了《行政赔偿案例选评》这本书.通过这些实例,读者可以大体了解公民、组织在哪些情 况下可以请求行政赔偿以及如何请求赔偿.
(9)1 目录 一、中国部分 1.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3.请求赔偿应准确判断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5.行政行为违法是获取行政赔偿的必要条件 12.行政机关拆除违章建筑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损失由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所造成,行政机关不承 16.受害人自己有过错的不应请求全部赔偿 19.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造成损失应自负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