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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分封制度研究 李治安著
《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序 杨志玖 分封制是我国中原王朝和北方少数族王朝自古以来通行的政 治制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封建,设郡县”,分封制似乎 废除了,但继起的西汉王朝惩秦孤立,仍然大封同姓。自此以 后,分封制在各朝代中仍然不绝如缕,虽然其形式和内容各朝不 尽相同。至于少数族建立的王朝,则自匈奴、突厥以至蒙古,莫 不实行分封。十三世纪,蒙古起,由于时代较后,她和中原的 关系更为密切,而且自忽必烈汗(元世祖)开始,她统治中国将 近百年,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影响至深且巨,因此,她 所实行的分封制更为人所注意。
去一些模糊的认识也迎刃而解了。例如,《元史》卷一百二十 《术赤台传》:龙赤台,尤鲁兀台民。其先刺真八都,以材武雄诸部.生子白尤鲁尤台,白忙元。与扎剌儿、弘吉刺、亦气列思等 五人,当开创之先,协赞大业。蕨后太祖即位,命其子孙各 因其名为氏,号五投下。”这里的“五投下”,只能作五部或五部落、五部族讲。同书卷一 五部的首领而言.《元史》卷一百十九《李鲁传》:“丙戌夏,诏封功臣户口为食邑,日十投下,学鲁居其 首。”则是把十位功臣贵族所属户口为食邑,称为十投下。这是投下的 引申义.了解了这一点,再看《黑鞑事略》的十七头项中包括成吉思 汗及其四子在内,也就不奇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