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写作】刘玉学.pdf

新编成人高等法学系列教材 大学写作
绪论 一、写作的涵义 顾名思义,写作可简解为“写字作文”。分而释之:写,即“以字记 述”,韩非子在《十过》中所称的“听而写之”和《汉书艺文志》所说的“置写书之官”,其“写”字,或为记录、抄录之解,或为笔述、撰攀之义.作,即“制而为文”,《论语述而》所说的“述而不作”与《诗经小雅何 人斯》所述的“作此好歌”,其“作”字均为“用心撰制”的意思。合而解 之,写作是人类的一种运用文学来记载或传播诸种信息、表达或交流 思想感情的社会性的自觉活动。
总之,写作是一种以书面语言为物化形态的综合有多种反映与 表现智能的精神产品的制作活动.三、写作的特性(一)综合性 写作,作为一种以“意”为中心环节的“双层飞跃”的自觉行为,必 是“内化性飞跌”与“外化性飞跌”多层次、多角度、多走向、多色块、多 头绪的主客观因素综合发挥作用的过程。主要体现为“眼力”“智 力”与“腕力”综合产生效应的过程。所谓“眼力”,是指对社会生活与 客观事物的观察、体验、感知、捕捉、采集等方面的摄取能力。所谓“智力”,是指思索、想象、联想、幻想、感悟、提炼、概括、分析、开掘、立 意、移情等方面的运思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