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一中】马清泽人民教育.pdf

湖南省长沙一中/湖南省长沙一中编,一北京:1997 1.湖.湖I.中学-校史-湖南-长沙IV.G639 中国名校丛书 湖南省长沙一中 湖南省长沙一中编 人(100009北京沙滩后街55号)全国 华云电子数据中心照排 印刷厂印装 插页4字数300000 印数1-6620 平装本:/G5339元 精装本:/G5338.
入大学预科或高等师范,使以程度悬绝之学生而为专门学科之研究,学理高尚则难领受,过于浅易则又不感兴味,唯组织兹校则可合全(三)谋中等教育之扩张中等教育为人才教育预备,不先具普 通知识,不足言专门学问,不研究专门学问,不足言专门人才,是 中学与国家尤有重要之关系。湖南当未反正以前,边远州县风气未 开,中学多未成立,反正以后,附近州县亦因学费提充军,暂行 停办。长沙联合中学校则又囿于一府,造就有限,他郡求学之士未 免向隅。普通教育之不讲,专门人才之难得,实为可虑,今组织兹 校则中等教育足以普及全省,无分域,近以谋教育之扩张,远以(四)可省教育之经费教具不备,虽有良教育家,必无善良之 效果,故图
(三)不得兼任校外有给职务,兼本校教授时,每周不得过四小(一)本校各部管理员受校长约聘,或临时委托,遵照学校管理(二)各部管理员所司职务有与他部职务相关时,协同商酌办(三)管理员见他部事务繁时,应特别助理之。遇各部事务所(十一)管理员如因事故须以学校名义对外负责时,须述明事由(一)本校教员受校长约聘,遵照学校管理通则及本校各项规(二)依本校训育方针,负管理训导学生之责,并执行教室规则。(五)关于教科增减改易,须先与校长或教务部协商.第九条教务部部属事务由主任办理,并分置三课。(一)综理全校事务,常川住校.通则及本校各项规则,商承校长办理一切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