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的理论】[日]日高义博王树平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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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高义博著 王树平译 周密专业审校 不作为犯的理论 一九九二年北京1.中文版序言 今年六月,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王树平先生的一封航 空信寄到专修大学法学部我的研究室。信中说,我的《不作为犯 的理论》一书为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现已由他译为中文,准备 在中国联系出版。真想不到我的著作能与中国的研究者们见面,我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理论研究始于19世纪初。该理论研究的起 因是刑法学受到自然科学“无不能产生有”的观点的影响。不作 为的理论在德国法系国家(德国、奥地利、瑞士、日本等)引起 重视,得以深入发展。当前,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理论在日本的发 展超势是限制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其限制方法有二:一 是注重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二是注重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前言 本书提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基本理论一构成要件 等价值性理论,并试图解决不真正不作为犯的诸问题。从 理论方面研究探讨不真正不作为犯开始于十九世纪初.直至今天,不作为犯仍是刑法学争论的理论问题之一。不 真正不作为犯可罚性的根据及其处罚范围随着时代思潮 的发展而变化,至今也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这与不真 正不作为犯具有开放的构成要件以及作为其成立要件所 考虑的法的作为义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很大关系。目 前,不真正不作为犯的问题除与罪刑法定主义相抵触的 问题外,还涉及到不作为的故意、错误论、立法等多方 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核心是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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