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释义】中央纪委法规室监察部法规司编中国方正.pdf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 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释 义 中央纪委法规室 编写 监察部法规司 1994年10月北京
序 徐青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检查党内 违纪案件,是纪检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和重建纪检机关以来,各级纪检机关 查办了大量的违纪案件,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也摸索出了 一些行之有效的带有共性的方法。在总结这些经验和做法 的基础上,1988年5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了《中 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试行)》。这部 试行条例,对规范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和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当时案件检查工作 的实践和条规起草工作经验都很不够,条例搞得较粗,不 少问题规定得比较原则,可操作性较差。
行。中央纪委曾要求各级党委、纪委的领导同志和全体纪 检干部努力增强党内法规观念,把“宣传条规、学习条规、执行条规、完善条规”作为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 做好,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要求充分利用报纸、书 刊、广播、电视、录像等进行形象生动的教育。中央纪委 监察部法规室对《案件检查工作条例》逐条作了释义,为 宣传、学习和贯彻条例作了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本书的 出版,将有助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 习和掌握《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使之成为执 纪办案的有力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