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犯罪学现代企业制度下的经济犯罪和超经济犯罪】谢勇湖南.pdf

法人犯罪学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济犯罪和超经济犯罪 谢勇著
陈兴良 1 序 法人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法人制 度起源于古罗马法,然而法人制度的兴盛与发达却是近代工业革 命的产物。法人自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存在一个犯罪问题。随着 法人数量的不断增加,其社会地位的日益提高,法人犯罪越来越 成为困扰现代社会的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人由民法进入 到刑法调整的范围。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立法上确 刑法确认法人犯罪是法人犯罪学的逻辑起点,它同时向我们 提出了一个严肃而重大的问题:如何从理论上解释法人犯罪现象?
的纽带,家族曾经在社会生活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建国以来,在 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贯彻以国家利益为中心的社 会本位原则,个人利益受到漠视,企业成为国家的附庸,社会面 貌呆板,极大地阻碍了社会发展。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在农村 推行以家庭为王的承包责任制,家庭又重新成为基本的生产单位 而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意义。在城市实行简政放权、政企分离,引 入法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搞活了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 发展,法人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 要的作用。法人特殊利益的确认,对法人的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由于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尚不健全,因而法人犯罪 现象大量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