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研究室中国社会.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研究室组织编写
前言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 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艰巨 的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国近4亿未成年人是祖国 的希望和未来,肩负着建设二十一世纪强大中国的重任,给他们创 造、提供一个良好的、健康的成长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党 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继《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内文中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我国又颁 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文中简称《预防未 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讲座 第一讲概论 一、为什么采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名称 在我国,热心于研究青少年犯罪特点和规律的专家、学者,在 进行研究时,所研究的对象通常是12岁到25岁,并且把这一年龄 段的犯罪称之为“青少年犯罪”。这一习惯用法,保持了学术研究的 连续性。在法律上.我国刑法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 人犯罪的年龄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他们无论犯何种罪,一律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至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到目前,我国法律上仍 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青少年”的确切含义并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