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础与道路选择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层思考】徐祥民法律.pdf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文化基础与道路选择 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层思考 徐祥民著
自序 我的为学之旅是从中国法律史学开始的。记得正式发表第一篇 习作是在1984年初,我读研的第二年。在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苟况 法律思想研究之后,一方面,收获的喜悦增强了我在学术道路上继 续前进的信心:另一万面,由对苟子的熟悉、对先秦历史的某些局部 的了解而暴露的无知促使我为填补自己的浅薄而发奋努力。循着荀 子及其前辈“周游列国”的习惯,我到儒家、墨家、法家、道家那里做访 客,了解列国政治、法律等方面的”山河大势”.以春秋战国为时点,尝 试对春秋之“上”和战国以“下”的“求索”。我无法与自己的浅薄告 别,但历史的波澜壮阔让我忘却了对浅薄的担忧。
前言 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给我国宪法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这一新增条款宣布了我 国新的治国方略。人们,尤其是法学家们对这一治国方略的理解不 是平面的和静态的,而是带有强烈的时间意味的。人们不会忘记我 们缺少法治的过去和这种欠缺给我们带来的不利影响甚至灾难,人 们也不会忘记为争取确定这样的治国方略无数学者、政治家、进步人 士等付出的艰苦的努力。当我们的宪法上赫然出现“依法治国”、“法 治国家”等字样时,那些付出过艰辛的人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消散来之 不易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