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现代企业审计实务】张海涛中国审计.pdf

作者 1993年3月 编者的话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为适应这一自标的要求,需要健全科学的宏观管理体制与方法,强 化审计和经济监督。在深化改革、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的 情况下,特别是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以后,改革企业审计办法,已是形势所需,刻不容缓。为此,我们组织编写了《新编现代企业审计实务》 本书是根据新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国企业审计的实践编写 而成。对流动资产审计、负债审计、所有者权益审计、损益审计及投资审计 作了初次探索。
分开的原则,政府不再干预、截留企业的经营权,但是政府仍具有监督的职 能。《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国 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财产盘点或审计,做到帐实相符,如实 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不得造成利润虚增和虚盈实亏,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还规定:“企业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资产负债和损益考核制度,编制年度财会会计报表,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有条件的,经登记注册的会 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审查后,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 根据《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向审计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控告、检举、揭发摊派行为,要求作出处理。”因此,审计机关应对企业向审计机 关控告、检举、揭发其它单位摊派人力、物力、财务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举报制度。同时,审计人员要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 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决策不配套、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问题,要 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疏通,建议有关部门解决,以便改善企业的外部 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