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志(安徽)青阳县志.pdf

青阳县志 国家体改委主任 陈锦华 题
凡例 一、本志的编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 是,力求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新.二、本志记事上限一般为1840年,《大事记》上限为西汉。各专志以事物 发端时间为上限,下限一律断于1989年.三、本志按照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原则,设立30个专志,专志一般设 章、节、目三级标题,少数目下增设子目。专志之前设概述、大事记,之后设 附录.四、本志体裁为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并用,以志为主.五、本志不为生人立传,传主皆为在本县影响较大的已故人物,且以本籍 人、现代人为主。以卒年为序排列。烈士未立传者,皆入英名录。在世人物事 迹显著者,用以事系人方式在专志中记载。
皖05号 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X 黄山书社(合肥市金寨路283号) 印数00001-3500/K257 45元(精)元(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