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金融志(福建)闽清县金融志.pdf

《闽清县金融志》编目 序 -31) 概 述 第一章,金融机构:第一节,民国时期金融机构 -5)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金融机 构及其沿革 中国人民银行闽清支行(5-6)中国工商银行闽清支行 三 中国农业银行闽清支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闽清支行(6一7)五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闽清支公司(7一9)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水口电站专 业支行办事处.闽清县梅联城市信用社: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
货币投放和回笼的渠道(53-54) 三:货币流通量及其分布情况(54一56) 第三章各金融机构的职能及经营范围 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闽清支行第二节中国工商银行闽清支行 58)第三节:中国农业银行闽清支行第四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闽清支行:第五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闽清支公司 第六节闽清县梅联城市信用社(59.60)- 第七节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60-61) 第四章金融活动第一节储蓄(6 1-66) 第二节,贷款(67-87) 第三节基本建设投资与贷票(8/-90) 第四节保险业务 -94
序 言 闽清建县于五代后梁乾化元年(九一年)、历史上早有金融 活动,但史料记载甚少,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四十年的努力 闽清县已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金融体系,目前。随着党的各项政策 的贯彻执行和改革开放,金县工农业生产有很大发展。人民生活 显著改善,金融工作也出现了新的局面。为了比较全面地记述闽清 县各个时期金融工作的状况,并使其长存史册,在县人民政府领导 下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县人民银行牵头,决定编写 、《闽清金融志》,成立编写领导小组,由人民银行黄彩明工商行 陈文忠、农业银行谢积回、建设银行罗德初、保险公司陈明先五位 同志组成。黄彩明任编繁领导小组长,并抽调四名干部从事编写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