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地名录(福建)福建省永春县地名录.pdf

福建省 永春县地名录(内部资料)永春县人民政府编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
文字资料四十一则,有关照片三十七幅。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暂行规定》 编印于后.地名关系到国家领土主权和国际交往,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 系到民族团结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科学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做好。各单位使用地名,凡与标准地名不一致的,应以本地名 录为准。今后,有关地名的命名、更名,都要遵照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暂 行规定》,报请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更改地 名。
18、东平公社.19、站山公社20、仙夹公社21、湖洋公社.22、外山公社二、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场站名称 、行政单位名2、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单位名称、矿山和农、林、茶果场.三、人工建筑名称1、公路2、桥梁、电站、水库5、其他四、自然地理实体名称1、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