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县供销合作志(河南)商丘县供销合作志-V2

本项资料题名为《商丘县供销合作志(河南)商丘县供销合作志》,属于地方志类数字资料。该志书所对应的地区为河南。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商丘县供销合作志(河南)商丘县供销合作志-V2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商丘县供销合作志
类别
地方志
地区
河南

商丘县供销合作志(河南)商丘县供销合作志.pdf商丘县供销合作志(内部资料)河南省商丘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概述 商丘县的合作事业,始于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迄今已五十个春秋。经历了新旧两种社会制度,三个不同政权,合 作社的性质和作用,因时代的不同而各有所异。真正成为服务于人 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经济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组建的合 作社.民国二十三年六月,商丘县作为全省14个试办县之一,开始 在四个行政区推行合作社。同年八月,四区蒋庄信用合作社建立.一年后,全县合作社发展到49所,社员2177人.并组成了三 个区联社。:时,倡导合作运动的学者,试图通过合作运动以拯救贫困的农 村经济.国民党政府则想通过合作运动,玄耀自己的民生建设.办社人员只图虚报成绩,同床异梦。1961年纠正了左倾错误,恢复了供销合作社:时.正值国 民经济恢复时期,供销合作社通过“三清”,在增收节支的口号 下.纠正了自身的弱点。为尽快恢复农村经济解决灾民的温饱问 题.供销社通过议购议销、代购代销等多种渠道,为农民推销了大 量的农副产品,购回了大量的代食品和生产、生活资料。对促进农 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十年动乱”期间,县社被撤销,基层社换了招牌。直至1975 年县社第二次恢复后,供销社工作才又逐步走上正规。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供销社人员、网点增多,经营额大幅度上升。1982年开始推行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改进.了经营管理。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下载高清完整版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显示下载地址,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已经购买过?查询 / 恢复下载权限
完整订单号或支付交易号可直接恢复;也可以输入购买邮箱查询历史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