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志(1368-1984)(河南)新乡市财政志.pdf

前言 古人言“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史和志是我中华民族珍贵 的文化遗产,编纂史志又是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毛泽东同 志指出“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部份 珍贵遗产”.所以,我们对编史修志应有高度的认识。因为编察史志既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又有特 定的现实意义。而方志可记述地方、部门工作的概貌,且寄寓实事、实言、可鉴别古今 之异,它有广泛的连贯性,有别具一格的特殊功能。
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志 目录 前 言 凡 例 概 大事记 机构沿.上 篇历史部份 第一章明朝贡赋 第二章清朝财政 33)第一节正税、丁银 第二节“永不加赋”第三节土地劲察 第四节 官府支出 第五节 本色与折色 第六节工、役开支 第三章民国时期财政 37)第一节 简述 第二节 正付税合 第三节 加收征解费改两为元 第四节 捐税 第五节 屠宰税 第六节 岁入预算 第七节 催征丁漕 第八节 杂损 第九节收支预算及其他 第四章沦陷(日伪)时期财政 43)第一节经济状况
第三节工商税收改进办法第四节税制改革第五节按期征收所得税的规定第六节分时期分税种收入统计.第九章农业税第一节新乡市农业现状和解放初期的回顾第二节 1958年农业税制改革第三节 1959年农业税征收的几项政策第四节 1961年农业税结算的具体规定第五节 1963年农业税征收中儿项具体政策第六节 农业兑的正解费使用范图第七节 国营农场、劳改农场的农业税征收规定 第八节 农业税结算价格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