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县文化志(湖北)新洲县文化志.pdf

新洲县文化志 新洲县文化局编 新洲县志编集委员会审定 藏书 图书馆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 平B60-5
例 一、本志共13篇、42章、107节。《概述》开篇,《杂录》押 卷,卷后《编修始末》。篇首有“综述”,章首有“简述”,均不标 题.二、本志一律用公元纪年。时限因事而定。《大事记》上起公元 492年(南北朝肖齐永明十年),下止1988年。志中“解放前”、“解 放后”,标明两个不同社会性质,以1949年5月4日新洲全境解放之 日划分.三、本志只记述今新洲县所辖地域的人、事、物。1951年7月1日 新洲建县前,无论是今境之内还是原黄冈县西区域内之人、事、物,均予收录.四、本志采用记、志、图、表、录、传形式,以“志”为主,语 体文记述。
从编修这部《文化志》可以看到,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文化艺术事业同其他各项建 设事业一样,必须与此阶段相适应地进行改革。在党的领导下,文化艺术事业,将由国家文 化部门办、集体办,逐步改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成为国家文化部门办和由国家文化 部门指导的,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工矿企业、乡镇基层,以及集体和个体,多方面多层次 的办,既办专业的,又普遍办业余的,并不断调整完善,使其真正具有中国特色和地方特点 的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这样的文化艺术,将会日益丰富多彩和繁荣灿烂,将会更加适应 和满足社会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