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大事记(湖北)长江水利委员会大事记.pdf

编写说明 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委会)大事记编写工作从1984年开始,编写体 例是分类编年体,总的分为政工行政与生产技术两大类,上限起于1949年,下限 止于1983年。政工行政类已于1990年10月编印出版.生产技术类由于份量大,分:三册陆续编印出版.生产技术类大事记共九篇:第一篇综合篇.第二篇水文.第三篇水资源保护.第四篇地质勘探.第五篇测绘.第六篇科研.第七篇防汛.第八篇规划.第九篇工程 设计与建设。一至七篇为第一册,第八篇为第二册,第九篇为第三册.生产技术类大事记主要记述长委会(长办)的基本职能以及与之有关的生产 技术科研活动。
《大事记》采用的组织机构简称如下:、本会(办)系统:长委会(长委、本会、我会)一长江水利委员会 长办(本办、我办)一—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长委会党组一中共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 长办党委一中共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委员会 长办临时党委一中共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临时委员会 革委会—革命委员会 上游局—上游工程局 中游局 中游工程局 下游局 下游工程局 规委会 长江汉江流域轮廊规划委员会 勘设院 勘测设计院 洞工处 洞庭湖工程处 总工室 总工程师室 三峡指挥部—三峡区工作指挥部 施总—施工试验总队 陆管局一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 设代处(组)—设计代表处(组)综合处(室)—综合规划设计处(室)规划处—
城建部、建设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建材部—建筑材料工业部 人委一人民委员会 水电部-水利电力部 科技委(司、局)一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司、局)水总(水电总局)一水利水电建设总局 基建总局基本建设总局 水规总院(水规院、规划院)一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水管司—水利管理司 工管司—工程管理司 水电部(水利部、电力部、能源部)×局 水利电力部(水利部、电力工业部、能源部)第× 工程局 水电厅(局)一水利电力厅(局)电管局—电业管理局 血防办一—血吸虫防治办公室 黄委一黄河水利委员会 淮委一治淮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 太湖局太湖流域管理局 珠委—珠江水利委员会 北京院一—北京水利水电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