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金融志》(湖北)黄梅县金融志.pdf

黄梅县金融志 黄梅县金融志编辑室 一九九二年七月
序 《黄梅县金融志》行将付印,嘱余作序,展读之余,心潮起伏,.浮想联翩.编修方志,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远自嘉靖年间,即有邑人陈华 编纂成册。后万历年代又成书六卷,及至清朝、民国,亦曾编纂方 志,先后达七次之多。然皆受时代局限,偏重于上层建筑,忽视經济 基础,更无金融史记。而全面系统编纂金融专志,则始于今天。这不 仅填补了历史的空白,且标志着时代的特点,历史的新创。盛世修 志,乃黄梅金融界的喜事!:黄梅金融.始于宣统元年,盛于建国之后。在半封建、半殖民地 旧社会里,悉为帝、.官、封和豪门富户所操纵把持,高利盘剥人民。
凡例 一、本志以时经事纬、横排竖写、设篇、章、节.二、本志上限为光绪二年县志所定,下限为1985年.三、本志上篇记年,清朝和民国时期,附以公元年号,下篇记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则以公元记年.四、本志所写建国前、建国后,即以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成立为标志,简称建国前和建国后.五、本志下篇人民币的记述,1955年3月国家发行的人民币,称 新币,发行新人民币前的人民币,称旧币,法定新人民币1元,折合 旧人民币1万元.六、本志所记述“四化”,即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 化的简称.七、本志记述鄂、赣、皖即湖北、江西、安徽省三省的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