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2001)(湖南)常德市武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志.pdf

常德市武陵区 人民代表大会志(1949年~2001年) 常德市武陵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 2002年2月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是中国共 产党领导下人民管理国家的组织形式.本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原常德市和现武陵区1949年至2001 年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产生、渐进、中断、恢复、发展到日趋完 善的曲折历史过程。重点而具体地记述了近20多年来人大代表、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和负责人的选举与构成.历次代表大会及 其常务委员会的主要活动.人大代表依法对地方国家机关执法和 行政的监督、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起的作用.地方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
人大代表.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同时连用时,简称“一 府两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等,分别 简称《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六、本志纪年一律采用公元阿拉伯数字.度量衡等单位大都采 用现行法定单位,如公里、公顷、公斤、吨、米等,少数地方沿用当时 单位,如斤、亩、尺、公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