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人民法院志(江西)于都县人民法院志.pdf

于都县人民法院志 月
序言 于都,历史悠久。建县于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以北有 弯山命名“零都”,1957年6月改为今名。建县初,县域范围包括今于 都、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寻乌等县(市),故有“六县之母”之 称。它扼江西南北交通之咽喉,为闽、粤之通道,素有“三省往来之 古人赞誉其为“虎战龙争”的宝地,战略地位颇重要,曾是庐陵南部都尉、南康郡治所在地。苏区时期,毛泽东、朱德、彭德怀、陈毅、这块熠熠生辉的红色故土上进行件 命实践:这里又是举世闻名 的中央红军长征的主要集结地和出 现在全县80万勤劳勇敢的人 民,正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为实现 跨世纪宏伟目标的社会主义
凡 例 一、《于都县人民法院志》(以下简称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DXP理论为指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 本路线,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 述本县审判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 一.二、本志记事时间,正文上限至1949年8月,下限至1996年底(大 事记、涉及干部职务调整、“两庭”建设及极个别典型案例等,延至出版 前).概述、附录上限时间不拘.三、本志由概述、大事记、专业志、图、表、录诸体组成。概述,有 叙有议.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记事本末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