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通·绥远通志(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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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内蒙古十通
类别
地方志
系列
内蒙古十通·绥远通志

内蒙古十通·绥远通志(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十通.pdf邢 野姜宝泰内蒙古十通绥远通志 在这块土地上,从战国时期赵武灵王入主云中郡算起,迄今已历经23个 世纪悠悠历史长河的冲刷。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绥远之地地处边塞,明 代之前,始终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生息之地。随着后来的封建王朝与塞外游牧民 族实力的逐步转化和盈虚消涨,分分合合,数易其领属关系,进而拓垦,这里 始终没能建立起稳定的统治政权格局。直至清乾隆四年(1739年)绥远城告 峻,建起将军衙署,移山西省右卫将军驻扎,是为绥远地区最高行政长官,始 正式设制。为此,这里一直被历代政治、军事集团视为战略要地,系兵家必争 之地。内蒙古十通绥远通志 旗则由总管管理。至此,绥远特别行政区所辖上述盟旗制度和世袭封爵的王公 制度仍沿袭清代旧制.绥远特别行政区都统署所属机构有:参谋长、政务公议处、军务处、政务 厅、高等法院、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归绥公安局、塞北关税监督公署、垦务局、归绥商埠局、烟酒事务局、交涉员公署、民政厅15个职能机构.三、绥远省政府建制 民国17年(1928年)9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3次会议议决将绥 远特别行政区改建为绥远省,为委员制。民国18年1月,依行政院所颁条例 正式建立绥远省政府,省会设在归绥县城。绥远省政府成立后,所辖盟旗为乌 兰察布盟6旗、伊克昭盟7旗及土默特旗、绥东4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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