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解放区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第二册(其他)东北解放区工商税收史.pdf

东北解放区 工商税收史料选编(1945—1949年) 第二册 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税务局、档案馆编 1988年哈尔滨
目 税种部分 综合规定 大连市政府布告 一废除“治安维持委员会”规定之一切税收*(1945年11月15日)辽宁省政府取消繁苛捐税重新规定税则*(1945年11月17日)辽宁省政府体恤民艰废除苛杂重整税制*(1945年11月20日)大连市政府布告 一暂定本年征收税率(1945年11月22日)辽北省政府布告 一取消苛捐杂税重新规定暂时征收税项(1945年11月)延边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训令 一公布征收税目*(1945年12月6日)嫩江省政府布告 一废除苛捐杂税制订暂行新税项目和税率*(1945年12月15日)合江省政府民国三十四年度税收暂定规程
(1946年5月3日)长春市政府布告 一废除苛捐杂税确定应征税目*(1946年5月5日)哈尔滨市政府布告 一公布施政条令(节录)(1946年5月14日)* 附:哈尔滨市税捐征收规则.70 合江省政府暂行市县捐条例(准则)(1946年6月1日)嫩江省政府布告 统一改订税目税率*(1946年6月1日)辽吉区行署为整顿税收的指示信(1946年6月4日)合江省政府训令 一重新制定合江省暂行税务规程*(1946年8月13日)合江省暂行税务规程 辽吉区行署布告 一制定五种税收条例(1946年9月1日)附:1.辽吉区统税(产销税)条例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