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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志(下册) 阳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766第十三卷经济管理 第一章计划管理 第一节机构 新中国成立之初,各行各业均处在恢复时期,计划机构尚未设立。之后随着工农业 生产的日益恢复,财政状况趋于好转,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建立计划部门,开展大规模 经济建设的条件业已成熟。于是,1954年11月1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阳泉市计划 委员会正式成立,主任由市长兼任,定编10人.内设综合、生产、财贸3组。“文化大 革命”开始后,市计划委员会的工作基本瘫痪,机构亦被取消。1968年至1970年,计划 委员会的工作先后被市第一线生产指挥部下设的业务班子和生产组下设的计统小组取 代。1971年,市革命委员会成立计划组后实施计划管理职能。
768第十三卷经济管理 四、从1986年起,凡国家和省预算内财力安排的建设投资,由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分别 不同的建设项目实行差别利率,并规定不同的还款期限。五、推行多种形式的计划承包 责任制,对工业指令性产品试行产量包干的计划管理办法.对农副产品收购,实行自上 而下的签定合同,把任务落实到产购双方: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或承建单位投资包干责任 制。六、计划管理加强对经济杠杆调节手段的运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计划地 及时调整价格、税收、利率、工资和财政补贴等,使其成为促进计划实现的有效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