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财政志中册(山西)芮城财政志.pdf

芮城财政志中册(山西)芮城财政志.pdf

芮城财政志 中国财改经所生版社(中册)以到有关工地、车间、仓库等现场进行调查.四、有权向案件涉及的单位进行调查和收集材料.五、有权向案件涉及的人员提出询问,要求其当面作出答复或 写出书面材料.财政监察案件的处理 财政监察机构对受理的案件,要认真查明情况,及时写出检查 报告,并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和情节,实事求是地提出处理意见,送请被检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处理。需要对有关人员作出行政处 分的案件,应当按干部管理权限送有关单位负责处理。案情严重,卷 应受法律治裁的,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坚持财政制度、爱护国 八 家资财、敢于向违反财政纪律行为作斗争的人员,应建议有关单位 给予表扬或奖励。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