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工程学院·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志(1995-2005)》(山西)山西大学工程学院.pdf

《山西大学工程学院·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校志(1995-2005)》(山西)山西大学工程学院.pdf

山西大学工程学院 校志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995-2005)山西大学工程学院 校志编纂委员会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山西大学工程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规 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教法),制 定本章程.第二条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山西大学工程学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山西省教育厅,学校设在太原市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第三条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DXP理论为指导,贯彻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面向社会,依 法自主办学。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 会。对校内的民主党派和政治团体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第三十条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 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三)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四)聘任和解聘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向 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