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人民法院志(四川)梓潼县人民法院志.pdf

梓潼县人民法院志(公元1840年—公元1987年)梓潼县人民法院编
前言 法制,随着人类社会阶级的形成而产生,是国家机器的 重要组成部分,直接起着维护国家政权和统治阶级利益的 重用。法院是实施法制的主要职能机构之一。自有国家政权 以来,在各个历史时期,便有不同名称、不同形式的司法审 判机构及人事设置,为历代各级政权服务.梓潼历来无司法修志,法院编志且始于今。在县府编志 办的指导下,县人民法院成立了《(梓潼县人民法院志》编暴 领导小组》。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就《梓潼县人民法院 志》进行了编暴,为近代法制和司法审判演变之汇集。起借 鉴前人,服务当代,启迪后世及存史、资政、教化之作用。
凡例 一、《梓潼县人民法院志》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 指导,坚持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本着“详今略 古”的原则,略述清末、民国时期的司法审判制度的演变.较系统地 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法院的建设和审判制度的健 全及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以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法院工作特 色.二、本志起止时限:上限公元1840年(道光二十年),下迄述公元1987年.三、本志采取文、记、志、图、表、录的体例横排竖写,纵横结合 及横列现状、纵述始末的方法,秉笔直书.四、本志分设章、节、目、项确定归属。“目”的编号用汉字一、二、三.“项以阿拉伯字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