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志下册(天津)和平区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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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志 下 册 天津市和平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编著和平区志 第十三篇政权政协 1950年10月,第一区、第十区各政党、团体协商产生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由区公所(区 政府)行使人民代表会议职权。1980年5月,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设立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作 为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1949年1月,区人民政府建立后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政府指示,执行人民 代表大会决议,管理辖区内各项行政事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区 属工业和市场经济,加快城区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健康、快速发展。和平区志 第十三篇政权政协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7人。11月27~30日新华区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1人。选举张敏之为区长,陈宗平、杨天受、王锡佐、孔祥庭为副区长,王晓敬为法院院长.第二次会议1957年8月20~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和平区1957年上半年几项主要工 作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 矛盾,克服主观主义、官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思想和作风,提高全区人民和全体干部的政治觉悟,把各 项工作做得更好.和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15.17日召开。会议代表2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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