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收录《玛纳斯县土地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土地志》,资料类别为地方志类数字资料。该志书所对应的地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玛纳斯县土地志
- 类别
- 地方志
- 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玛纳斯县土地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土地志.pdf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丛书 玛纳斯县土地志 《玛纳斯县土地志》编纂委员会 TD 中华书局《玛纳斯县土地志》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洁昌吉州土管管理局局长 委 员 赵吉祥 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刘稀栋 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志办主任 王立忱 昌吉州土地管理局 韩生禄 昌吉州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赵志强 昌吉州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李铁成 中共玛纳斯县委副书记 叶昌柱 昌吉州史志办主任 李惠兴 昌吉州史志办副编审 马勤 昌吉州土地管理局科长 赵金华 玛纳斯县史志办主任 艾赛提 昌吉州土地管理局副主任 高敏华 昌吉州土地管理局高工 刘洪海 昌吉州土地管理局 杨磊 昌吉州土地管理局 范燕著 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志办编辑耕地减少是一个严重问题,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耕地保 护制度。各地都要尽快建立、划定基本农田和粮田保护区,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要尽可能利用非耕地。城市建设规模要 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规划范围之内,农村小城镇建设要以原有 小城镇为依托,基本不占或少占耕地,量力而行,不要相互 攀比。非农业占地必须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数量以内,要求做 到复垦的农田大于占用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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