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氏宗谱(共2册)·第二卷-V2

本项资料题名为《丁氏宗谱(共2册)·第二卷》,属于族谱类数字资料。根据题名判断,这部谱牒主要记录丁氏家族资料。当前文件为《丁氏宗谱》的第二卷,全套题名标示共2册。可在本页查看基本书目信息与部分原页预览,并了解数字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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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丁氏宗谱
类别
族谱
姓氏
卷次
第二卷
总卷
2册

丁氏宗谱_丁茂业_2册_双桂堂_清光绪2年(1876_丁氏家谱_二内謹栗望其容貌進超知禽君子人也居鄉以文行 阁 得 坐海知高陷城失守一官徙知黄州久之 察判官改太子中允湖縣徙知端州太常丞博十 進士峡州軍事判官淮南度掌書記杭州觀 公寶臣字元珍姓丁氏常州晋陵人也景站元年 書籍遂校理同知六常礼院公為人外和怡而 太常丞监湖州酒税又復博士知暨縣校秘元珍公墓表州殺奇吏有万餘人顺流而下博梧康封请小州 之故其守無城其戌無兵一日智高乘不陷邕 山海荒潤到郡數十皆篇下州朝廷命吏常以 東南遂無事偃兵弛修者六十餘年丽外尤甚其 朝延盆知其每人物必之國家自除偽 親愛焉益其召自暨也以才行選及在館阁久而 所 也今吾民乃幸简得之而公亦以治者治之由是 至有聲及居下淡如也友公卿學士人皆元珍公膜表中風眩一夕本享年五十有八天子然推恩其 永州方待於晋陵以治平四年四月六日甲子暴 而不傷之也乃用校理滿所常得者即以公通制 大且罪无再坐然以御史新用故属公使少 不可以一而先帝已原其罪而輕之矣又數 命之明日建言請復治公前事套其職天子知公覺 力能拒殿殺则又輕之故他失守者皆奪雨而公 一官已而知其復召用十年餘侍御蘇案受元珍公尊表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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