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危言十四卷后续一卷_第八册.30503(清)郑观应撰.清光绪二十一年刊本.pdf

盛世危言卷十四目 節流 僧道 度支 普吏 革 汰沉 限仕 站 務 支颂 颂 勒侍 派御 情奏 形直 0049871
杜川私凡楚地二州五府引地一概收回崴可增淮課二百万鄂 盈千累萬歸中他壹不惜哉似宜抛宜昌府之平善以 計者不能坐受洪驿矣当此軍急之秋坐今淮有著之 一分然禁川役淮之早行之一年即多得十数倍之司 倍是淮鹽得一分足抵川一二干分川侵越一分即淮 岳常各属川私充斥川每包一百三十五斤槿納銀六分八 為川私所廣店於是湖北之荆宜等三府一州湖南之澧州及 雨淮县而餘可勿矣今准不復川價于淮其引地既 亳淮一百三十五斤即應納之雨二四此川裸加重十餘 三十九萬五千餘引課銀五百八十餘万雨居天下大牛故必 長策也天下產之地九而課额以淮為最多潍南一百 銷之引庶渐復國課或此裕然亦不過数年之間耳非 務擒其所目者立行正法再進兵搜共巢穴如是略可安 線
民皆准承一平减赋则也票法宗旨在於輕本敬私能蔽私则 招三種一自場莲江一自江運岸一自岸遵各州縣無官钟軍 以後經卡學永不改搁酌定正雜課經費一律定额運商凡 江船受皆於其所每仍用舊每引四百斤分雨包就場定 清寞自也撑於三江管一相地立局交納税以及場船交 策亦惟於票中推求善斯可矣所四法皆平實易行一廓 皆室庭难行惟宫允所板當大首法舍票别无 赋而税田或就場定税不問所之或摄加地丁十之二以抵口而授不取民間分文则私自無所售矣此數者或仿正 不食每人日食悲何皆有定數但今每人完若干計 於官矣或機之於丁丁之於地官煮之而官運之人不能 行裁汰如是辨理既無私盟又安用私凡捕役兵勇巡船可 按微收若州縣不暇则略一二官以佐其成其餘官悉 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