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吴县志五十四卷》(明)牛若麟修_明崇祯15年(1642)_刻本_史_地理_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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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一是亦往喆之功歷也為巡者久之已陳 不舞之志刪潤易於原始前大傅於後拾參稽 有同里丘文有言世有千载不刊之書無百年 為志已更百十四給吏道人事及魁艾後生所 偶阻勒而方册旋煨于開伯不亦傷哉想蘇公 今上龙飛之二年陳公文瑞政成之目意修 課再先圖後志寻以去迫未竟 十六卷有志无國至癸亥天宦曾公自守来宰是邑 典之渐特縣志延南峰楊先生循吉戴筆为书 世潮初年縣尚無志大司马蘇公祐褐為今慨 韶往再至 府志色事稍稍附麗暂以應 韶天下府州縣修志而吴以學教公熊方 文呈帝御極 及我 实邑居其丰宋雍熙間知縣事虚公處約始為國經 事有所志局可已平哉維吴置縣最古蘇之故 浪如也文亡桂杞宋裡乐求樵渔無乃官之職風尚浇残德实靡贡其治不可長也户口繁增生利 而患成循約而治厚生而安其始未弗一致追平 其所来莫不有渐与非蚕見力放之勢无可回 事義用昭法戒為可述馬何大復日天下之勢 所防也盖以葬疆域程土宜谨封守稽俗尚要之 典物情单易山川位置因其宜而善尊之志之 必自始縣合之加意治道者人之講求栏沿草 天下之民事皆於縣所以益户口厚風俗倚教化 赐同進士出身文林郎直蘇州府吴縣知縣牛若 大明崇福十五年壬午五秋上浣之吉 之宇羊之遗云雨 兴日更兹土者人國问政其事其人尚可視故府 其甘之普蒙教負典五官得法蜀不置史承祚非之 威阳乎第義取風百例做開如豕夏之吾 将来良直之英玉有續標竹素者何敢封函而 麟题於縣著之莞爾亭紫壬午仲秋月之望邑士楊廷福謹序 教不后廷極實之是為序 而以候将来也任之後者王子如而鄭子數 惕前修而加其在斯手知其渐善其救固候之意 法稽其可以外史後之君子揽風會以典懷 故里夫野老皆马書既成考其要會可以補 其惠心矣又因舊乘之阙典實附以百年之 侯齊安牛公当游之後随宜應施无既究 微之君于不獨能言其原抑思所以敢之矣邑 得失有以致之也其渐有所自请其患有所自形謹 氯者不少也是果世變流極不可挽柳人事之 名誉加于民社之君後乃意指窥視任挟數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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