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资料题名为《《陈夔龙奏折》合卷·陈夔龙撰·清宣统3年(1911)·稿本·史·诏令奏议·奏议》,属于档案史料。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 专题
- 陈夔龙奏折
- 类别
- 档案史料
- 系列
- 《陈夔龙奏折》合卷·陈夔龙撰·清宣统3年(1911)·稿本·史·诏令奏议·奏议
宝三年二月翌 内一件圣事查永定河石景山同知沈葆澄捐離任以 奏为员升暑河工要缺同知恭指仰祈 永道義美九年丁父聂十二年起復到省仍分 河用同治六年十月看十一月到省分通 八岁浙江山陰縣人由监生粮捐州判指分北 才堪以升暑會前来臣查季树才現年云十 琳永定河道吕现茶查有三角淀通判李街著據布政使凌福彭提學使傅增湘提法使齐 景山同知一缺係河工要缺例應在外莲升 文之日作為开缺目期歸十月分義缺所石 道員用遣缺應以宣二年十月十四接到部皇上圣訓示鞋 見所有員升著河工要缺同知缘由理合恭指具 吏节奏 奏 宣統三年二月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