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纲事类_(元)张养浩撰_明弘治辛亥(四年_1491)山东巡按陈瑞卿刊本.pdf

祖宗丽定風事體著在商册 書成 言凡出臣下丽自增者削去之 先皇帝上实未及须行朕嗣位之初 以風马重有司嚴選務在得 切 人外之寫臣復以为言朕全 於 先朝丽考之中益以見行事宜爾禮部 都 用 察院 院其下各道御史及在 刊印布中外司遵守 外 爾 網 察司宜 官缺遵奉行其洪水 武以 後 達 必 正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罪不恕故
巡直照約装理 言刷会 所文问風词 宗见卷事让 紫 按 断 理罪 風 失 公市 四職事宽 官吏 按 卷 新 罪 聲宽 枉 義 禁約迎送 送用風 用吏典 比律事理 公用物件 應事 出恐相見禮儀日除
朝會禮 及斜言不實者抵罪 凡大朝會行禮若有失儀融儀御 史期常朝大小术門官員奏事 并給事中劾奏你律体 理有未当及失儀者侍班御史 祭祀禮儀 凡祭祀 郊社 宗山川等神若有总於職事及失儀者 點差御史 斜儀御史依律費割 察院具事目請 凡差御史分并追问理等事都 御前復奏 青點差回京之日不經由本院径处 官更取受 